为加快生态农牧业经济强州建设,在加快推动新时代新玉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征程上展现新作为,立足全州农牧业发展实际,青海省玉树州出台了十项惠农惠牧政策。新政涵盖特色农业产业发展、种业振兴等方面,旨在集中力量破解农业产业链条短等问题,加速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主供区。
●装配式畜用暖棚建设项目补贴:除落实国家和省级层面补助资金外,州级财政支农资金安排210万元,计划对装配式畜用暖棚建设每平方米补贴100元,2023年补贴总量控制在21000平方米,市(县)级视财力状况按每平方米100元至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剩余资金由示范基地、生态畜牧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和养殖大户自筹解决。
●饲草料调运补贴:达标合格的饲料和草料调运补贴每吨按省级补助180元、州级补助120元,县级视财力状况按饲草料调购出厂价的5%至 20%的标准进行补贴,积极争取企业让利3%,让农牧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政策红利。
●畜牧良种补贴:供种补贴。一是高原牦牛供种补贴。对达到标准的优良高原牦牛种公牛在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2000元/头的基础上,州级财政补贴资金500元/头。对达标的优良高原型藏羊(扎什加羊)种公羊在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800元/只的基础上,州级财政补贴标准200元/只。引种补贴。一是高原牦牛引种补贴。项目村和项目户接收高原牦牛种公牛时,将原定自筹3500 元/头标准降低为3000/头,不足部分由县级支农资金补贴500元 /头,帮助群众减轻自筹的压力。二是高原型藏羊(扎什加羊)引种补贴。项目村和项目户接收扎什加羊种公羊时,将原定自筹700元/只标准降低为500元/只,不足部分由县级支农资金补贴200元/只。
●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强农:被授权使用“玉树牦牛”区域公用品牌的生产经营主体享有授权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玉树牦牛”品牌;优先享受政策和资金扶持、品牌宣传推广、渠道体系建设等优惠政策。
●特色产品气候品质认证:针对玉树州的6种特色农畜产品,开展基于理化性质、外观、品质和气候要素研究分析的气候品质认证。
●科技兴农:鼓励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围绕农牧业产业开展高质量科技服务,每年遴选6个团队(工作站)给予州级科技专项资金各5万元的支持,确保科技服务高水平、科技赋能高效益。
●实行月月出栏创新试点:牦牛公牛出栏补贴奖励标准为800元/头,其中省级补贴牦牛公牛560元/头、州级补贴80元/头、县(市)级补贴160元/头;牦牛母牛出栏补贴奖励标准为600元/头,其中省级补贴420元/头、州级补贴60元/头、县(市)级补贴120元/头;藏羊公羊出栏补贴奖励标准为180元/只,其中省级补贴126元/只、州级补贴18元/只、县级补贴36元/只;藏羊母羊出栏补贴奖励标准为140元/只,其中省级补贴98元/只、州级补贴14元/只、县级补贴28元/只。
●农机具购置补贴奖励:在中央和省财政农机购置定额补贴(不超过30%或者45%)的基础上,州级财政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测算价格再给予8%的配套补贴,各市县财政给予12%配套补贴;对于不在青海省补贴范围但属于玉树地方特色农牧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经市(县)级评估后,列入州市(县)级资金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不超过测算市场价格的50%。
●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贴息贷款:以单位或法人代表(家庭农牧场主)的名义在玉树农担公司担保下取得的贷款。2023年计划放贷6000万元,每个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可贷50万元-300万元不等。在农担公司层面贷款贴息50%的基础上,剩余的50%的贷款利息由州县两级贴息,州级补20%,县级补30%,实现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贷款免息。
●“普惠民生”责任保险:为全州人民群众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提供基本保障和遵循,切实为地方人民群众解决受灾后顾之忧,让农牧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实现群众得实惠、家庭得和谐、社会得平安的目标,探索农牧区保险事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切实提高全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参保对象:玉树州农村牧区20万农牧民群众,其中玉树市5万人、称多县3万人、囊谦县5万人、杂多县3万人、治多县2万人、曲麻莱县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