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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四大举措”是什么?

         日期:2020-03-16 10:01:51 阅读量:

四是“四大举措”,我们要推进乡村振兴,中央工作会议、总书记讲话、今年的1号文件都明确提出推进乡村振兴主要有四个大方面的举措。


第一个举措,强化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背景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主要改革措施,一是要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比如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工厂、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这样一些新型经营主体,还有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包括农村土地增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产业兴旺、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创造制度条件。还有比如支持保护制度、基地产业制度改革等等。


第二个重大举措,人才支撑,乡村振兴没有人不行,我们提出要把人力资源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一方面培育造就农村乡土人才,另一方面引导土地城市的资本、技术、人才下乡。培育乡土人才,我们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科技人员下乡工程。鼓励社会特别是城市人才到农村去,又提出鼓励城市的专业人才、经营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下乡,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


第三个重大举措是投入保障,乡村振兴没有钱不行,钱,我们提出要财政优先保证、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财政优先保障整合长期的财政投入机制之外,这次我们提出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为农业信贷工资提供担保,建立了国家、农业靶点资金,担保基金也是为三农和小企业提供担保。扩大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投入,比如工厂企业,比如社会资本等等。


第四个重大举措是加强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强化党的领导,我们提出乡村振兴是党的一把手,是主要责任人,县委书记是乡村振兴一县总指挥,我们还要建立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我们还提出,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领导条例,这个条例就是讲管三农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的,以党内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我们还提出要强化乡村振兴法律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将也许三农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这一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领导体制和制度上,我们有考核机制,我们有党内法规,有国家法律,今后搞不搞乡村振兴,搞成什么样子有条例和法来督察的,这点从建国以来没有哪一个战略有党内发展和国家法律做保障。这是四大举措,制度供给、人才支撑、投入保障、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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