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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来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         日期:2019-12-10 13:27:50 阅读量:

关于印发《屯溪区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屯溪区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屯溪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3日

 

 


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黄字﹝2018﹞11号)和《中共屯溪区委 屯溪区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屯发﹝2018﹞32号),切实落实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市区两会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民持续增收,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确保顺利完成全区“三农”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着眼产业兴旺,进一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1.大力发展精致农业。推进质量兴农战略,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全面完成1.9万亩“两区”划定任务。贯彻实施农业产业化“826”行动计划,规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10%。做优做强茶叶加工产业,建设茶业全产链有机化示范片1000亩,确保茶业综合产值达15亿元。提升蔬菜瓜果产业发展水平,巩固提升徐村、江村、朱村、浯村等果蔬基地2000亩,完成新江蔬菜基地世行贷款项目。2019年,积极开展 “三品一标”认证,其中无公害2个、地理标志1个(屯绿),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00亩。(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镇)


2.提升农业科技及信息化水平。积极引进农业新品种,优化品种结构,大力推广果蔬水肥一体化设施技术。支持一品有机茶业有限公司与安徽农业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完成对出口眉茶数字化拼配研究,改造出口茶清洁化连续化质量控制技术。支持黄山绿水青山数据公司健全和完善农资、农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2019年,全面完成36家“益农社”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抓好全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提质增效,推动“互联网+”在农业农村的应用,提升我区农产品销售竞争力,力争网销售额增幅达2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各镇)


3.发展乡村旅游。编制屯溪区乡村旅游规划,加大农业六次产业融合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充分挖掘花山、新江、阳湖、奕棋四大片区乡村旅游资源,鼓励村民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特色民宿、休闲农庄等旅游业态,发展乡村智慧旅游。积极打造“屯溪美宿”品牌,推动梦乡村凤霞民宿群项目建设。加大南溪南等古村落开发利用保护,挖掘文化内涵,提升传统产业,保留乡村气息,真正让古村落“美起来”“活起来”。(责任单位:区旅游局、区农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区招商局、各镇)


4.编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精心编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坚持规划引领与产业带动相结合,结合乡村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和产业特色优势,统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2019年,加快完善26个村庄中剩余尚未编制或取得批复的富礼、浯村、南溪南、汉沙、隆阜一村、隆阜二村共6个村庄的村庄规划编制。(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各镇)


(二)着眼生态宜居,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1.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积极创建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县。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继续实施农药集中配送工作,加强对农药销售市场的监管,严格行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使用禁用的高残留农药。继续在果菜茶等农作物上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建设示范片1000亩。推进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建成奕棋生物质颗粒原材料加工中心并投产。积极在养殖散养户中推广畜禽废弃物实施干湿分离,干粪用以还田,污水进行发酵处理后利用等模式,促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加强农作物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2019年,实现农药、化肥、兽药等包装物回收率达到70%以上,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各镇)


2.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人居环境整治“315”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落实以镇为主体的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和村“两委”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南溪南村、凤霞村、三充村、朱村人居环境整治“315”增强版创建工作,留村、新江、瑶干村升级版创建工作,云村、篁墩村、上草市村、下草市村、高枧村、三门呈村、徐村、江村、博村标准版创建工作,富礼村、浯村、汉沙村、尤溪社区、隆阜一村、隆阜二村、隆阜三社区、隆阜四社区、闵口村、傍霞村、紫阜村、兖溪村、占川村、林塘村、查塘村、奕棋村基本版创建工作。巩固生猪禁养工作成效,加快推进违规养殖设施拆除归整工作。全面完成偏远自然村常住农户3910户非卫生厕所改造,加快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实施农村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和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PPP项目,督促黄山中环洁项目公司加大对村庄公共区域的保洁频率。强化乡村环境监管监测,推进“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为2020年全面完成“315”行动计划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区住建委、区美丽办、区发改委、区农委、区卫计委、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各镇)


3.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林长制。健全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巩固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二轮试点成果,加强省级湿地公园保护。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绿色提升行动,完成人工造林200亩,森林抚育6000亩,封山育林6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2个,农村庭院植树造林35亩,路旁水旁绿化2公里,公路绿化4公里,河流绿化2公里。强化森林防火。实施林业资源保护工程及林业生态防疫治理项目,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开展常年监测,春秋季普查,发现枯死松木及时清理,确保清除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美丽办、区城管局、各镇)


(三)着眼乡风文明,进一步繁荣发展农村文化


1.弘扬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程,建立保护利用监管机制,开展篁墩村史馆、南溪南和隆阜古村落提升利用。实施传统文化项目,保护利用隆阜片区韩家大院、梅园、戴震藏书楼、七房厅、隆阜正街、古码头等古建筑以及沿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环境整治、历史文化挖掘等工作。(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各镇)


2.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对新建文化设施统一规划,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完善4家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41家村级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进一步整合农家书屋图书资源,在农家书屋安装自动化管理系统。继续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送戏进万村”等文化惠民工程,夯实 “一村(社区)一年一场戏”的服务质量,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每年完成放映492场次。抓好农村本土文化骨干人才培养,引导和鼓励群众组建社会文艺团体,实现每村(社区)1支以上业余文艺队伍目标。加强农村农民文化广场的管护,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2019年,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着力推进全区偏远村庄有线电视覆盖面。(责任单位:区文广新局、区经信委、各镇)


3.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移风易俗、节俭养德”的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注重以城带乡、城乡联创,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以及“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好妯娌、好邻居”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引领广大群众由“走着看”到“照着办”转变。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2019年,创建区级文明村6个(南溪南村、富礼、傍霞村、三门呈、紫阜村、查塘村。)(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文广新局、区妇联、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科协、各镇)


(四)着眼治理有效,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基础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村党组织组织力。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走进新时代、展现新担当、奋力新作为”主题实践。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基层组织提升工程”,巩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开展“六项指数”考评管理推进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强化村(居)干部队伍专职化管理,组织村干部参加“村大工程”,围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开展“村干部大比武”活动,增强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凝聚力、战斗力。落实“主题党日”10条规定,拓展“党性教育一刻钟”内容形式,建设高素质农村党员干部队伍。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各镇)


2.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化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理)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探索村级工作准入制度和工作事项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各镇)


3.建设法治镇村。深入推进“法律进镇村”,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窗口)行政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各镇)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评议机制。深入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推进农村传统文化、家风文化、民风文化百花齐放。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2019年,各镇、村每季度至少评选产生1位“镇好人”、“村好人”。(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各镇)


5.建设平安镇村。 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屯溪实践篇开花结果,推进以“雪亮工程”为重点的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做实做细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村(居)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强化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持续推进“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深入开展农村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网格化中心、屯溪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宗局、各镇)


(五)着眼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1. 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全区土地确权管理信息平台和应用系统的功能作用,进一步健全确权登记信息共享和成果运用等机制。以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主体,利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益农社等信息资源,引导整组、整村连片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加快构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小农户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屯溪农事服务中心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小农户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和利益深度联结机制,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等措施,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新增家庭农场9家,累计达79家。(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


2.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出台《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各镇在经营性收入较高的村选取1—2个进行政社分离探索,通过代表会议,规范收益分配比例,修改沿用的福利分配方式,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对股民进行分红,落实股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和收益权,增加农民和集体收入。实现全区“三变”改革全覆盖,重点针对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利用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现代物流、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政府平台公司资金合作工作,全力配合区城建投公司与阳湖镇洽阳社区、兖山社区,屯光镇篁墩村、社屋前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谈判并签订协议,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19年确保实现屯光镇10个村居,黎阳镇6个村居,阳湖镇6个村居,奕棋镇7个村居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全区100万元以上的村集体达5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委、区委组织部、区城建投公司、各镇)


(六)着眼民生改善,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推动农村教育均衡化发展。全面实施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全面统筹教师编制数,加大城区学校骨干教师向乡镇学校交流,乡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学习的力度。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重点实施尤溪幼儿园扩建项目。实施乡村学校项目建设,重点实施东城实验小学环境提升工程和奕棋中心小学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


2.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扎实开展就业“春风行动”,在春节前后举办各类招聘会10场以上,鼓励本地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把“阳光招聘网”向农村社区延伸,积极做好公共就业服务,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开发公益性岗450个,并对上岗就业人员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力争全年新增就业人数达320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00人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农委、区文广新局、区旅游局、区科技局、区林业局、各镇)


3.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深入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成农村道路6条8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条4.6公里。继续实施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工程,新增、改善灌溉面积68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平方公里。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巩固提升行动。加强数字乡村建设,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9年解决2000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委、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各镇)


4.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大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鼓励有能力的农村劳动者提高缴费档次,力争人均缴费达300元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扩大失地农民的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政策,对农村低保人员实行兜底参保,鼓励农村集体经济较好的村,增加参保补贴,及时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政策,真正从制度上保障农村人口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逐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残联、各镇)


5.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推进健康屯溪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能力建设。完成屯光卫生院、新潭卫生院搬迁,启动屯溪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支持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倡导优生优育。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2019年申报省级卫生先进单位1-2个,市级卫生村5个,市级卫生社区4个,市级卫生先进单位8个。(责任单位: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各镇)


6.推进精准帮困。明确帮扶对象,按照“统一确认、突出重点、先难后易”的原则,细致摸排困难户底数,确保应帮尽帮。制定帮扶政策,围绕“一过线、两不愁、三保障”,精准确定产业、就业、教育、助残、医保等方面帮扶措施。落实帮扶主体,从区直单位、各镇街和村“两委”中明确帮扶责任人,“一户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强化精准管理,建立困难群众帮困台账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注重激发内生动力,突出帮困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树立主动解困的正确导向,今年确保现行标准以下困难群众脱困率达70%以上,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人。(责任单位: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着眼投入保障,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


1.完善“三农”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000万元,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


2.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业担保基金、“劝耕贷”等工作,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物不足、融资难、起步资金不足等问题。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各镇)


3.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巩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成果。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和农业生产救灾工作。创新和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强化农业风险防范和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农业“基本险+大灾险+商业险”三级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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