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工作动态
新闻资讯
会员服务
政策法规
乡村振兴艺术团
证书查询
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70号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         日期:2020-02-17 21:58:14 阅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7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简称“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工作有序平稳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顺延证书有效期。即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证书有效期届满的,证书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二、暂停现场评审。对于已安排但尚未实施现场评审的、已受理评审申请但尚未安排现场评审的,均暂停安排和实施现场评审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恢复。


三、加强线上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我部通过电话、网络、邮寄等方式正常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部级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相关指导服务工作。


相关业务咨询联系人: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监测处),张昶、杨扬;电话:010–59192625、59192623。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检验检测处),朱玉龙、王艳,电话:010–59198536、59198531。


农业农村部

2020年2月13日



相关新闻

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中国乡村振兴QQ群: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