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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106个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         日期:2020-03-14 14:13:03 阅读量:

   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日前印发《关于通报表扬2019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深入开展2020年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对北京市门头沟区等106个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予以通报表扬,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指出,2018年12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一年来,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组织推进,全国90%以上的村庄动了起来,有力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面上推开,一大批村庄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 


  《通知》强调,各地区要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立足“清”,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清洁、村庄周边清洁拓展。聚焦“保”,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村庄由一时清洁向保持长期干净整洁转变。着力“改”,更加注重引导农民转变不良生活习惯,培养卫生健康意识和环境保护理念。促进“美”,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发展乡村产业、建设文明乡风等有机结合,促进外在美向内在美、持续美转变。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推进措施。明确差别化整治标准,根据“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任务完成情况,分类确定整治目标。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干部带动、农民出动、社会发动、节点行动,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和群团组织优势,开展多形式的评比活动,将村庄清洁纳入村规民约。强化监督激励,通过检查督导、明察暗访、考核评比等进一步压实县乡责任,通过民众随手拍、举报、曝光等强化社会监督,通过通报表扬、奖励激励等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创新村庄清洁行动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等工作机制,确保行动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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